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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兰律师 王玉兰,山东安丘律师,系山东盾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该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连年被评为安丘市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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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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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720151149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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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区别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的区别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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