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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兰律师 王玉兰,山东安丘律师,系山东盾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该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连年被评为安丘市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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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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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交通事故责任是否会影响工亡认定

【咨询】下午,律师接到本市一市民电话咨询称:她丈夫是某品牌驻某市的市场经理,上几天在去某市渠道调查中被汽车撞亡。询问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对方主要责任,丈夫次要责任的话,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

【解析】首先,如果是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或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法律人许某某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当认定为工亡,你丈夫所在某单位应当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亡认定申请,如果其所在某单位不提出申请,则其近亲属应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不论你丈夫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如何,均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因为是否构成工伤,不是看你丈夫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而是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如工人在工作时不小心或违反操作程序而受伤,仍属于工伤。

许某某还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其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6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并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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